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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7年09月19日 蘋果日報”光頭狼「看到小孩就有衝動」出獄52天 性侵10歲男童”】
光頭狼「看到小孩就有衝動」出獄52天 性侵10歲男童

2017年09月19日【突發、法庭中心╱連線報導】

性侵慣犯出獄五十二天再犯案!新北巿一名光頭男,兩度犯下性侵幼童案入獄十餘年,監獄治療評估報告量表中,認為「呈現中高度再犯率」,但出獄前半個月,獄方由心理醫師、社工等專家組評估小組,並未給予刑後強制治療建議。該男七月底出獄,前天就在宜蘭犯下性侵十歲幼童案,被捕後遭聲押獲准;被害幼童家長痛罵:「根本不該讓他出獄,竟讓他趴趴走。」婦女團體批:「評估制度出問題了。」

性侵慣犯陳文惟(三十七歲)十九歲時即犯下強制猥褻幼童案,服刑時向獄方說,童年時遭養父性侵害,被關三年後出獄,二○○五年,陳嫌見一名九歲男童獨自玩耍,竟帶至空屋性侵得逞,被捕入獄還性侵獄友,陳嫌在台北監獄接受強制治療,經鑑定有戀童症、輕度智能障礙、酒癮等,「性衝動及戀童傾向十分強烈,呈中高度再犯率,自我監控能力不佳。」

明知「中高度再犯」
雖然北監評估時認定再犯率不低,但陳嫌出獄前半年,獄方評估小組認為不必接受刑後強制治療,僅通報陳嫌戶籍所在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追蹤輔導,陳嫌今年七月二十八日刑滿出獄,上個月三日搬回宜蘭親友家,當天即行竊被逮,新北市府函請宜蘭縣衛生局,依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,對陳嫌啟動社區處遇,衛生局評估,陳嫌有「中高危險再犯可能」,雖有對陳嫌進行團體治療,不料仍犯下性侵幼童案。

男童機警沒被滅證
前天中午十二時,只穿汗衫短褲的陳嫌,騎腳踏車在社區遊蕩,十歲男童正出門要叫哥哥們回家吃飯,遇到陳嫌央請載他一程。不料陳嫌竟把他載到附近湧泉戲水後,又載往一建築工地,將男童抱到三樓性侵得逞。

男童怕遭殺害忍痛配合,陳嫌事後想毀滅跡證清洗精液,但男童機警穿褲:「我回家自己洗!」將證據保存。陳嫌載男童返家時,還威脅:「回家不准告訴別人!」男童在路口下車,見陳嫌離開後,號啕大哭直奔家門,向母親哭訴遭性侵。母親報警並帶兒子驗傷,發現雙手肘、膝蓋擦傷,肛門周邊紅腫等傷勢,有遭性侵跡象,並採得陳嫌精液。警方獲報當晚七時將陳嫌逮捕。

陳嫌坦承犯行,供稱:「看到小孩就會有性衝動,想要對他性侵。」自陳過去所犯多起猥褻、性侵案,都鎖定男童。居民說,陳嫌常騎車在社區遊蕩,還拿望遠鏡窺探小孩行蹤,居民都互相提醒小心,也叮嚀孩子別落單,不料仍被陳嫌得逞。

僅輔導未強制治療
宜蘭縣衛生局表示,上月二十五日安排陳嫌個別晤談,評估仍有「中高危險再犯」可能。本月八日,進行團體治療課程,陳嫌表現「非常乖、非常配合」,但都被動配合問答。性侵男童後,衛生局也將和精神專科醫師評估提高對陳嫌的輔導及治療強度。

矯正署昨指出,根據《刑法》和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規定,犯性侵、強盜等罪的受刑人,服刑期間若評估小組鑑定有高風險再犯可能,監獄可送請檢方,代為向法院聲請,要求服刑後仍須強制治療,直至再犯風險明顯降低為止。台北監獄表示,陳嫌服刑期滿前半年,由心理醫師、社工等專家組成評估小組,評估後並未給予陳嫌強制治療建議。

「評估制度有問題」
對此,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,因陳嫌輕度智障,恐造成治療困難,應朝避免再犯努力,若有高度再犯率,必須安置適當處所接受刑後治療,「如台中培德監獄就設有相關專區。」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覃玉蓉指出,陳嫌在獄中治療被評估有中高度再犯率,但獄方評估小組卻做出不必刑後強制治療,「顯然這個評估制度出問題了。」

律師林國漳說,陳嫌以強暴脅迫方式對十歲男童性侵,觸犯《刑法》妨害性自主罪,至少判刑七年,陳嫌出獄後五年內又再犯,屬於累犯,依《刑法》應加重刑期二分之一,陳嫌恐再次面臨至少十年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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