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詞太髮指 提高判死機率
2014年11月05日【記者王吟芳/攝影胡瑞麒】
鄭捷的兩名好友昨指鄭捷說過到捷運砍人,「行進中誰都逃不出去」等令人不寒而慄的心聲,律師蔡明哲指出,本案證人證詞雖影響法官心證,但會否判死,關鍵在精神鑑定報告。
端看法官採信否
蔡明哲表示,若法院採信檢方先前所提出,認定鄭捷犯案時精神正常的鑑定,昨天這些證人的證詞就會加重鄭捷的惡性,提高判死可能,但若法院重新鑑定鄭捷精神異常,那麼這些證詞只會讓法院確信鄭捷不正常,降低判死可能。
蔡明哲指出,《刑法》對殺人罪的量刑,可從判十年徒刑到無期甚至死刑,刑度輕重的拿捏,須根據《刑法》第五十七條量刑的標準審酌,包括犯罪動機目的、犯罪時所受刺激、犯罪手段與犯後態度等。他認為,法院傳喚鄭捷同學與看守所前室友作證,目的即在此,且「本案全國矚目,攸關判死與否,法官會逐項調查再做判斷」。
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則指,鄭捷是典型反社會人格,這種人不顧別人的生命安危,也不甩社會、法律規範,管你是不是家人,不爽時見人就砍。楊表示,從證人證詞看來,鄭捷從少年時期就有殺人念頭,且六親不認,「他好像從來沒想過,若換成自己被殺,又會怎樣?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