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有這種媽 迷昏女兒當情趣娃娃
2015年08月03日 【張沛森╱桃園報導】
桃園一名單親媽媽,前年為討好男友,將FM2安眠藥摻入牛奶迷昏十七歲女兒,再把女兒當作「情趣娃娃」,讓男友性侵、大享齊人之福,少女因發覺母親時常催促早睡,偷看母親LINE對話紀錄,赫見「讓她穿內褲睡」等字句,甚至要以相同手法設局性侵姊姊,她憤與姊姊一起報警,法院審理後已將荒唐母親和男友各重判十二年徒刑。
檢警調查,荒淫馬姓母親(四十八歲)三年前遭前夫家暴離婚,即與大女兒(二十五歲)、兒子(二十一歲)與小女兒(十九歲)同住,馬女因投資房地產與林姓男子(五十一歲)熟識,兩人進而交往。
判決指出,前年十月,馬女為討好林男增加閨房情趣,拿十顆具有FM2成分的安眠藥,磨成粉末後摻進牛奶,再給當時只有十七歲小女兒喝。
對大女兒想炮製
「她睡了,快來吧!」馬女見女兒昏睡,趕緊以通訊軟體通知林男來家中做愛,將女兒當作「情趣娃娃」性侵得逞,林男還拿出跳蛋助興。
荒淫情侶食髓知味,第二次進行時,馬女為測試小女兒昏睡有無知覺,迷昏女兒後自己也喝下牛奶,讓男友大享齊人之福,事後兩人更將歪腦筋動到大女兒身上,計劃將她帶至澳門旅遊,以相同手法姦淫,馬女並在LINE留言「我好期待」。
「讓她穿內褲睡」
女兒遭性侵後,發覺母親時常催促她上床睡覺,偷看母親LINE對話紀錄,赫見「讓『球』(指小女兒)趕快吃藥、逼她睡」、「讓她穿內褲或短褲睡」等訊息,驚覺主角竟是自己,更發現母親計劃以同樣模式設計姊姊。
少女轉告姊姊後一起報警,警方在住處搜出安眠藥、催情劑與跳蛋等情趣用品,馬女辯稱,林男為了刺激性幻想才傳LINE露骨內容,安眠藥牛奶是為了讓女兒更好睡。
判決指出,馬女和林男坦承小女兒昏睡當天有在家中做愛,被查扣手機內有小女兒沉睡照片,加上小女兒曾在睡夢中驚醒發現林男在身旁,且小女兒之前不曾發生過性關係,處女膜卻被驗出裂傷,認定兩人犯行明確,重判兩人各十二年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母應受心理輔導
律師陳亮佑說,該對情侶以毒品迷姦被害人,涉犯《刑法》加重強制性交罪,最高可處十五年有期徒刑,另涉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餵毒迷昏女兒,最重可處二十年有期刑期,地院考量後者刑期較重,因此依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判決。
對於荒唐母親行為,身心診所院長楊聰財認為,該母親極有可能因遭前夫家暴後,呈現「受害婦女症候群」缺乏自信心,與男友交往後,為掌握這段感情百般配合,讓對方予取予求,作出有違人倫的行為,應接受心理輔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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