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童遭斷首 楊聰財籲:啟動全面精神鑑定
2016年3月29日【華人健康網 記者洪毓琪/台北報導】
北市傳出駭人聽聞女童遭到當街斷首,凶嫌殘酷行為,令人髮指。王姓凶嫌曾經有吸毒前科,並有毆打母親紀錄,北市松德醫院院長楊添圍指出,凶嫌可能是「急性精神疾病」、「酒藥癮」、「人格違常」三者,外界也有提出「吸毒幻殺」的說法,但是,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,醫學其實沒有吸毒幻殺的說法,應稱之為吸毒者易出現的「幻覺行為異常」才對。建議針對凶嫌應啟動全面精神鑑定。
凶嫌曾因家暴送醫 當時未留院治療
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楊添圍院長表示,王姓嫌犯曾於103年至松德院區急診就醫一次,當次主要因與父母口角、扭打,經119送至本院,因屬家暴事件,已依法通報。此外,由於王姓凶嫌自述曾經使用毒品,故於急診檢驗,當時並無毒品反應,且於急診留觀治療一夜後,與家人說明評估與治療方式,建議住院。
但是,當次急診評估臨床診斷未達精神病標準,即並非精神衛生法所指之嚴重病人,亦不符合精神衛生法所訂強制住院之條件。所以,在王姓嫌犯拒絕,家人亦傾向於門診追蹤治療下,故協助預約門診追蹤,而王姓嫌犯並未依約回診。
王姓凶嫌可能有精神疾病?醫:不排除3因素
至於凶嫌屬於何種精神問題才犯案?楊添圍院長指出,一般而言,精神疾病患者暴力風險,主要以「未獲完整治療之急性精神疾病」、「酒藥癮」、「人格違常」為主。此個案可能涉及此3類因素,但因為缺乏長期就診及其他客觀佐證資料,所以,目前尚無法判定何者為主要原因。
何謂「未獲完整治療之急性精神疾病」、「酒藥癮」、「人格違常」?精神健康基金會精神指數組召集人、精神科醫師楊聰財醫師進行以下說明:
未獲完整治療之急性精神疾病:
楊聰財醫師表示,所謂「精神疾病」,指的是患者有突發性的情緒障礙、衝動、暴力問題,且上述情況可能與其長期食用毒品、酗酒有關。而以上問題在未獲妥善、完整的治療下,就可稱之為「未獲完整治療之急性精神疾病」。
酒藥癮:
至於酒藥癮,指的則是因酗酒、安非他命、K他命等毒品的現象。長期下來,易導致腦部內分泌失調,使身心狀況及生理狀態發生異常,進而出現情緒不穩、失控等症狀,是誘發精神病發生的可能原因之一。
人格違常:
所謂的人格,在醫學定義上,又可視為一個人的個性,包括其人際互動模式、思考習慣、情緒反應等皆屬於人格的範疇。而「人格違常」指的就是其上述行為與一般大眾迥異,不僅與人不易相處、易違反社會規範,同時也常伴隨有情緒障礙的問題。
其中,又以「反社會人格」最為大眾所知。該人格者常會有違反制度的習慣,輕則包括校規、社區規範,嚴重者則會可能會適度違反法律常規。
且值得注意的是,上述3者也有交互影響的可能性,譬如,因「人格違常」,而導致其離群索居、不願與人互動,甚至沾染上「酒藥癮」,而導致精神疾病找上門。
吸毒釀大錯?「幻覺行為異常」不少見
此外,楊聰財醫師表示,外界所提出的「吸毒幻殺」,在醫學其實沒有吸毒幻殺的說法,應稱之為吸毒者易出現的「幻覺行為異常」。事實上,吸毒者出現「幻覺行為異常」的情況並不少見。
臨床上就曾碰過1名長期吸食安非他命,導致腦部多巴胺分泌失調,出現「幻覺行為異常」攻擊路人,而遭強制送醫的案例。所幸,路人反應即時並無大礙。此個案,不僅有被害妄想的情況,更有聽力幻覺得問題。老是覺得有人監視他、想對他不利。
醫師建議:依照規定啟動全套「精神鑑定」
楊聰財醫師建議,該案屬於刑事案件,應該依照規定啟動全套的「精神鑑定」程序,加以鑑別、判斷。
「精神鑑定」的目地在於鑑定犯罪行為人的精神狀況,以及身心行為。而一套完整、全面的「精神鑑定」程序,需有完善的醫療團隊共同裁定,包括專業的精神科醫師、社工師、心理師,及護理人員,針對犯人進行生理、心理、環境的全面評估。
其中,評估項目包括:抽血檢驗是否有毒品反應,還有電腦斷層掃描有無腦部受傷、內分泌異常的情況,以及詳盡的臨床心理測驗,同時也會請社工師找來相關親友、同事、同學、老師,透過第三方的描述來釐清其人格特質。如此,才是一套完善的判定方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