訪談26小時 鑑定謝女可矯治
2017年01月12【記者/王吟芳 】
雙屍命案被告謝依涵昨逆轉免死,主要理由是台大心理系助理教授趙儀珊所做的心理鑑定,認為謝依涵「矯治可能性高、再犯可能性低」,對此,法界與醫界大多認為,精神鑑定可做為法院判決參考依據,但無拘束力,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則直指,鑑定結果不是重點,「重點是法官心中早有定見。」
趙儀珊是國內唯一「司法心理鑑定」專家,去年受法院委託,與謝依涵訪談十四次、總計二十六小時後,所做的鑑定意見被認為是謝女免死關鍵,記者昨撥打趙辦公室電話無人接聽,不知趙的回應。
須視法官教化定義
去年震驚社會的北市夜店殺警案中,被告苟桓銘、廖嘉俊因被認為「非全無教化可能」,雖觸犯殺人罪,一審僅被判十二年、十二年半,沒想到判決兩天後,苟、廖又因訂不到KTV包廂砍人被逮。
一位不具名法官昨表示,所謂教化可能,指的都是被告「未來的」表現,「專家那麼神,可以有預知未來的能力?」這名法官認為,縱使鑑定認為有教化可能,但法院綜合所有量刑基準後認為應判死時,就不該考慮未來因素。
曾為鄭捷做過精神鑑定的台大精神科醫師吳建昌指出,針對被告有無教化可能的精神鑑定,通常要先確認法官對教化可能的定義,「視法官需求而定」,利用會談、心裡衡鑑,必要時會安排儀器檢查。
假裝有悔意很容易
精神科醫師鄭光男分析,司法精神鑑定較常做的是鑑定被告行為時的精神狀況,較少去鑑定有無教化可能,若要評估有無教化可能,就是要看被告有無悔意、再重來一次會怎麼做等,因為大部分都是透過面談,「要裝也很容易。」
但兼有醫師資格的律師黃清濱則肯定精神鑑定的可信度,因為一般人沒受過專業訓練,很難騙過鑑定團隊,不過黃也指出,「法官一定會綜合各種證據,包括審理過程被告問答或事後表現判斷,最後的決定還是在法官。」
鑑定生死判案例
◎判生
.張鶴齡受小三慫恿,用乙醚悶死妻子,殺害年幼2女兒
鑑定:警大心理鑑定張男有教化可能
判決:無期徒刑定讞
.吳敏誠殺害女友假釋後又當街槍殺要求分手的黃女
鑑定:指具高度矯治可能性,再犯機率不高
判決:無期徒刑定讞
◎判死
.鄭捷犯下北捷4死22傷慘案
鑑定:警大鑑定教化難度高
判決:「最嚴重犯行」無須考慮教化可能,判死定讞
.啃老族陳男不滿被父趕出家門,砍父111刀奪命
鑑定:鑑定指陳男有精神疾病但犯案時未受影響
判決:屬最嚴重犯罪,且嗆「出去後要對家人不利」,判死定讞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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