掐死病兒 辯「利他殺孩」
2017年06月19日【李奕緯╱台北報導】
男子何忠明前年不堪長期照料患腦性麻痺的兒子何家綸,親手掐死兒子後自首,被依殺人罪起訴。台北地院昨開庭,何男一臉落寞到庭,面對法官詢問都以「不想再回答」帶過,似乎不想回憶殺子過程,何男律師則懇請法官,考量何男是因不忍兒子受苦才殺子,符合精神醫學上的「利他殺孩」,請求法官酌減刑度。
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解釋,「利他殺孩」就是「利他型殺人」或者「利他型自殺」,如產後憂鬱症的媽媽不知如何照顧小孩,就把小孩殺了再自殺;本案被告應是看兒子太辛苦,因此產生「利他型殺人」行為。
兒生活無法自理
檢方調查,何忠明(四十三歲)與妻子育有兩名兒子,長子何家綸(時年二十一歲)出生時因臍帶繞頸缺氧,一度被宣告死亡但又救回,豈料三歲時又被發現罹患腦性麻痺,須長期坐輪椅無法自理生活,且情緒不穩時會亂踢,曾踢傷照顧他的阿公、阿嬤,甚至數度出現撞牆自殺行為。前年三月二十二日,何忠明開車送妻子回娘家,回程將車停路邊,他問兒子「大家都很累了,我殺了你好嗎?」他依稀看到兒子點頭,於是在車內徒手掐死兒子,抱著兒子屍體痛哭,最後向警方自首並稱:「二十幾年了,兒子連走路都不行,筆也不會握,他自己痛苦,我更難過!」
盼改採加工自殺
檢方後來依殺人罪起訴何忠明,台北地院昨開庭時,法官提示台大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,認定何忠明犯案當時雖有壓力大、情緒低落等狀況,但不構成任何臨床上的精神疾病,不能認定為精神疾病患者。對於精神鑑定結果何男與律師都沒意見,但律師強調,何男行為符合精神醫學上的「利他殺孩」行為,請求法官酌減改用刑度較輕的加工自殺罪判刑(最重可判刑七年)。
庭訊時不願答問
接著法官問何男,「你說兒子曾表示想結束生命,你如何得知?」、「你載你兒子出門時,有提到要結束他的生命嗎?」但何男都低頭說:「我不想再回答這些問題。」庭訊結束前,法官表示下次將傳喚何妻到庭。網友昨對何男殺子行為均表同情,有網友指:「這種殺人才叫做可教化」,另有網友認為;「同性都可結婚,為何安樂死不立法?」、「親手殺孩子的爸爸也很難過!這種沒日沒夜的照顧,旁人沒資格說嘴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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