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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7年06月28日 精神健康基金會”自殺真的無法解決問題”】
自殺真的無法解決問題

精神健康基金會”自殺真的無法解決問題”
2017年06月28日【精神健康指數組召集人/楊聰財醫師】

被控至少性侵、性騷擾6女學生的新北市補習班任職的理化老師在五月初上吊自殺。在此篇新聞報導下的網路留言千百種,有正面、也有負面的,令人感慨萬千。在此我以精神科專科醫師,精神健康指數組召集人的立場,分享一些觀點。

自殺的發生有生理心理以及環境多重因素。以環境因素來說,四月下旬發生林奕含輕生事件引發效應,會有可能被感染、學習;根據國內外研究,當有自殺大事件出現時,自殺的數據會在短時間急速攀升,如多年前藝人倪敏然、張國榮、羅賓威廉斯等自縊事件。再來是心理因素,研究指出在自殺前的情緒管理是失控的,狀態處於極度憂鬱,會感到無助、無望,擔心遭受批評、賤罵,覺得活的負面而無法面對未來,這樣的狀況通常會伴隨睡眠嚴重障礙。

生理因素方面,自殺者的神經傳導物質出現異常被發現可能是導致自殺的原因,常見的假設包括血清素(Serotonin,5-HIAA)、單胺氧化脢的代謝異常。目前最被腦科學和精神醫學界接受的概念是:不管是環境因素、心理因素、遺傳因素,當憂鬱症(特別是”重度”)明顯呈現臨床症狀時,腦部的內分泌(就是「神經傳導物質」)確實發生異常;這也就是為何面對想自殺的憂鬱症個案,醫師要開立藥物的原因。

當民眾面臨環境、心理、生理因素多重壓力,若是連續兩週,幾乎每日出現下列症狀至少五項,

(1,2兩項症狀至少應有其中之一。)

1.常感到情緒低落、沮喪或失望

2.對日常活動失去興趣或樂趣

3.體重顯著減輕或增加

4.失眠或嗜睡

5.極易激動或呆滯不想動

6.疲累或失去活力

7.無價值感或過度不適當的罪惡感

8.精神無法集中,注意力減退

9.反覆想到死亡或有自殺的念頭

最好能找精神科心理衛生專業人員做進一步的協詢,並尋求親友的支持才是面對事情的正面方式;周遭如果察覺有親友在情緒方面出現上述狀況與問題時,應該要發揮「傾聽、陪伴、帶動」的原則,以及「一問二應三轉介」的技巧,協助幫忙就醫。自殺憂鬱症個案,根據臨床實證醫學研究顯示,如果個案、親友能配合精神醫療專業規劃的治療方案,有耐心與信心的完成療程,至少有80%的復原可能。

自殺絕對無法解決問題,反而會造成周遭親人更大傷害,如果有下一代,在長大後面對問題時,有可能會興起仿效作用步上後塵。在遇到問題時應該更積極的從犯錯中學習如何進一步改善,不是用自殺來解決不願面對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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