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能分辨違法!」偷竊慣犯想脫罪 生病也嘸用
2018年06月30日【記者 林耿賢 / 攝影 王興堂 報導】
持續追蹤這名嫌犯,行竊大台北地區,每次被抓都說自己有偷竊嗜好,甚至說自己是新手媽媽壓力很大也沒有工作,但法官認為這些不影響她辨識違法的能力,認為她一再偷竊想用病來脫罪,還是將她判刑,精神科醫師表示這屬於病態偷竊症,可以治療。
記者林耿賢:「畫面中的白衣婦人專挑雙北市的店面行竊,從服飾店、藥妝店到超商,通通都偷過,被逮後卻說自己有偷東西的嗜好,想用這理由脫罪但依舊被法官判刑。」
張姓女子供稱,自己是新手媽媽,因為沒工作壓力又大,還有偷竊嗜好才會犯案,但法官認為他大學畢業家中有經濟能力,也不影響辨識違法的能力。
精神科醫師楊聰財:「會感到緊張的感覺,偷竊完以後會有舒壓愉悅的感覺。」
不能控制想偷,屬於精神疾病當中的病態偷竊症,因為無法抗拒在行竊時會感到愉悅舒緩,但想偷不能於就能偷,也經常有人瞎扯理由想辯解。
新北市這家超商內,白衣男子在貨架附近看到喜歡的糖果,假裝拿到櫃台結帳,事實上他早被盯上,偷走營養食品,被店員發現時,他辯稱自己罹患憂鬱症,因為剛吃藥才忘記結帳,甚至也常有其他人辯解吃感冒藥或者忘記付錢,編理由想脫罪,但偷竊就是不對。
儘管這回婦人真的有偷竊病症,但法官認為偷竊就是違法,婦人累犯想用疾病來辯解,有病沒病都得面臨法律責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