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歲被鄰蹂躪「心理衡鑑」建功 遭性侵10年女堵到狼
2018年8月11日【吳珮如╱台北報導】
北市一名國中少女曾遭父親多次襲胸,檢警偵辦後,少女又吐露5歲時另遭1名鄰居阿伯帶到鐵皮屋性侵,但不記得對方身分、名字。去年少女出庭時,意外在北檢旁的小南門捷運站,與10年前性侵她的阿伯擦身而過,少女告知檢察官,檢警立刻調閱監視器找出惡狼,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他。
至於少女遭父親襲胸部分,北院認定父親共猥褻、性騷擾摸少女胸、臀6百餘次,依強制猥褻等罪判少女父親4年、3年徒刑,其中3年部分可易科罰金。
檢警調查,受害的國中少女是單親家庭,與父親、奶奶同住,家境不佳,2015年少女在學校因故受傷,卻不願讓父親接她回家,老師察覺有異狀,詢問之下少女才說出父親常摸她胸部,她不想和父親獨處,校方趕緊通報檢警。
帶鐵皮屋強脫衣
少女應訊時又披露,她5歲時有天獨自在住家隔壁的鐵皮屋外撿石頭玩,一名鄰居阿伯突然說要拿東西跟她交換石頭,把她帶到鐵皮屋內強脫她的衣服性侵。少女稱,當時不知道性侵她的「阿伯」叫什麼名字,只記得他的長相。
由於少女說的是10年前發生的事,5歲的記憶是否可靠也是未知數,檢警因此找上台大醫院幫少女做心理衡鑑,鑑定少女的記憶供述是否為真。台大歷經近1年鑑定後出具報告認為,少女的說詞為真。
捷運外擦身淫阿伯
去年北檢再傳喚少女出庭,她起初冷靜淡定向檢察官陳述受害經驗,最後才說她來開庭的路上,從捷運小南門站出來後,巧遇當年性侵她的阿伯騎腳踏車與她擦身而過。檢警馬上調閱沿途監視器,請少女指認比對後查出該男就住在女學生舊家附近,全案終於撥雲見日。
不過這名阿伯的智力較常人低落,應訊時對十多年前的事,無法具體陳述。檢方考量,少女會說出本案並非出於主動揭發,應無誣陷他人的理由,且心理鑑定也認為少女所述為真,因此認定少女5歲時曾遭這名阿伯性侵,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他。
【靠心理衡鑑測謊】
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,心理衡鑑(Psychological Assessment)通常由精神科醫師、心理諮商師、護理師、職能治療師等組成團隊,透過和當事人與談方式,了解對方的精神、生活狀態和人格特質、家庭背景等,必要時也會使用腦波斷層、心理測驗、測謊等方式。心理衡鑑可釐清當事人所陳述的內容是否可信,但需耗時數個月才能製作出鑑定報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