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聲音叫我快跑」肇逃女辯幻聽 判免罰
2018年8月17日【王吟芳╱高雄報導】
用路人收到交通罰單,提出申訴或抗罰的理由五花八門,不過法官仍可能採信。高雄翁姓女子去年騎機車與林男駕駛的黑色賓士車擦撞,但她竟戴著安全帽棄車逃逸,被警方開罰3000元並吊扣駕照。翁女不服提告抗罰,主張自己有精神分裂症,車禍讓她嚇到幻聽發作才快閃。高雄地院調查後認定翁女辯詞屬實,判決撤銷原處分。
本案發生在去年11月1日中午時分,翁女騎機車行經高雄市林園區沿海路四段與東林西路口,不慎擦撞林男的黑色賓士車,當場人車倒地,林男見狀下車將她扶起,但翁女起身後,突然轉頭棄車逃逸。
原本裁罰3千吊照
警方獲報到場,發現翁女已不見,於是依職權舉發她有「重機車駕駛人騎乘致機車肇事,無人受傷或死亡,未依規定處置並逃逸」的交通違規情形,裁罰3000元並吊扣駕照1個月,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
翁女收到裁決後不服,提起行政訴訟,她向法官表示,因為本身患有精神疾病,在被撞倒後,一時緊張造成幻聽症狀復發,加上當時聽到有聲音叫她要快跑,才會匆匆逃離車禍現場,後來她到附近超商呆坐了2日2夜。翁女強調,並非故意不留在現場處置,不應遭到處罰。
法院審酌精神障礙
法官勘驗現場蒐證光碟發現,翁女不發一語、頭戴安全帽跑離現場的行徑,的確異於常人,另向醫院及警方查詢,確定翁女罹患幻想型精神分裂症。此外法官調查發現,車禍發生後2天,當地派出所獲報,有女子在超商逗留3天未回家,警員到場用人臉辨識系統才得知是翁女,聯繫家人帶回。根據相關事證,法院審酌認為,翁女車禍後確因精神障礙導致無法辨識行為違法,判決將原處分撤銷。
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,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患者現實感不佳,偶有幻聽症狀,也會聽到耳邊響起命令、指導式話語,使他們依照指示動作,「尤其在面臨巨大壓力時,幻聽會更加明顯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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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