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學連環性侵】被害人變加害人 專家:「我受害過也要讓別人難過」
2018年12月18日【 文|王昭濱】
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楊聰財醫師表示,本案加害人在因為過去曾遭性侵,腦海中深深烙印不好的記憶,當時可能缺少適當的輔導,來彌平他的傷痛,時間久了,加害人就會產生一種想法,「我受害過,也要讓別人受害,讓他們知道受害的痛苦。」所以有很多性侵害的案例,加害人都曾經是被害人。
楊聰財強調,從這位加害人的行為來看,他創傷很重,缺少關懷以及被支持、被傾聽,加上他來自單親家庭,母親又正在服刑,他認為社會對他不公平,為了向社會表達憤怒,所以要讓這種不舒服的感受也讓這些無辜的人感受到,「一般來說這種事情發生,對當事人至少要有2年的追蹤輔導。才會將觀念導正。」
楊聰財提醒家長,小孩若遭到霸凌或欺負,通常會出現幾種異常現象,像是突然變得不喜歡說話,沒事就躲在房間,莫名其妙的哭泣,脾氣也會變得暴怒或孤僻,甚至會傷害自己,同時對人群不信任,睡眠也會出現障礙或者是做惡夢,家長若多加觀察不難發現。
新北市警局婦幼隊隊長蔡淑琳提醒,不管是男是女,遭遇性侵害時一定要「勇敢說不」,捍衛自己的身體自主權,如果不幸遭性侵,也要不畏懼的告訴家長及老師,並同時報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