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長強制治療 破解免死金牌
2020年05月01日【陳志祥 、 張孝義】
嘉義鐵路警察遭殺害判決一出引發社會譁然,法官以凶嫌患思覺失調判處無罪,相較小燈泡、台中牙醫案件更讓人震撼,有鑑於目前國內法規強制治療只有5年,衛福部心口司建議修法拉長治療期限,杜絕藉此鑽法律漏洞,才能保障民眾安全。
法務部表示,依《刑法》第87條第3項規定,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諭知監護處分(指強制治療)的期間是5年以下,對外界應該延長的建議,會持著開放的態度,廣納各界意見,參酌研議。
現行強制治療5年
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指出,國外有些國家強制治療5到30年不等,如美國思覺失調症患者就不太敢說出自己的狀況,「犯人如果說自己是這方面的病患,可能被送往醫療機構,一待就是30年的長期治療」,關得比所犯殺人案的刑期還要久。
目前台灣採用「軟性」做法,為迎合一些人權人士的倡議,認為思覺失調症犯罪不能歸罪本人,而是生病的關係,只要接受治療,才有現在的加強治療做法,對一些較有暴力威脅個案,只能建置在社會安全網下,由心理衛生社工師追蹤輔導。
諶立中說,台灣的強制治療與國外做法不同,國內是在相關治療機構進行最長5年治療後,重回社區、家庭延續治療,這也是很多民眾擔心再犯的部分,他認為,有關單位可以修法,拉長強制治療時間。
書田診所精神科醫師江漢光指出,殺警案無罪判決,有別其他獲判無期徒刑案例,感覺法官有點心有戚戚焉,所以對思覺失調患者特別同情。
修法杜絕鑽漏洞
也因為無罪與有罪重判感受不同,江漢光說,憤怒的死者家屬希望犯人入獄關到死,所以期待司法單位拿出魄力改革,改善現況,讓人民免於恐懼,但他想說,治療思覺失調頗具複雜性。
長期治療是關鍵
精神科診所醫師楊聰財表示,思覺失調是長期接受治療的疾病,就像糖尿病要長期治療,建立病識感才能規則服藥,保持病情穩定,這是非常重要的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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