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08月20日
這回殺母獲判無罪,引起社會討論,難道吸毒犯案或毒駕往後都沒罪嗎?律師解釋,只要證明有故意或者過失,還是不能免罰,德國針對這樣非故意或沒有過失的毒蟲,還是有五年以下的刑責,不過台灣沒這樣法條。嫌犯的檢驗報告,驗出卡西酮和安非它命,精神科醫師表示,這是破壞中樞神經,讓人產生幻覺的毒品,不應該以『嫌犯』、『病人』看待,而是要以『病犯』,而且一審法院也判無期徒刑,是二審法官有定見,拿醫生報告當背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