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愛影片外流 後遺症多多
2023年2月4日【文: 楊聰財】
陸軍軍官性愛影片,女軍官貼文要找「凶手」。(聯合新聞網/擷取自記者爆料網)
媒體斗大的標題「2軍官報案!性愛影片外流 軍方證實女軍官貼文找凶手!」據了解,這對軍官男方是上尉訓練官、女方是中尉輔導長,在任職的營區內做愛,並用手機拍攝影片,軍方認為2人發生違反男女分際情事,極為重視,將2人調離現職,接受調查。
近年來,名人等性愛影片外流事件層出不窮,不僅引發軒然大波,更造成不雅影片於網路四處流竄。
#人們為何沉迷於拍攝性愛影片呢?根據研究顯示,常見的原因有下列幾種:
1、拍攝自己與伴侶發生性關係是很有趣的事情
情侶們總是喜歡在無聊的日子中找樂趣,這也是情趣之一~
2、很多情侶在看完自己拍攝的影片,便會再來一次
有些人認為「正在做」與「看影片做」是兩回事,可能看完自己拍攝的影片後又有了不同的觀感,激發出不一樣的情愫。
3、有助於提升與伴侶的性生活新鮮感
對於交往許久的情侶來說,新鮮感真的不容易找,若你們雙方都願意以安全的方式嘗試拍攝,有助於提升性生活。
4、自戀程度高
其實不僅僅是與伴侶間會拍攝影片,有些人甚至會想看自己在歡愉過程中的模樣,通常這類人自戀成分較高,且較以自我為中心。
5、觀看自己成為影片主角,能從自己身上找快感
有些人只是在自己身上找到性快感,而不是他們的伴侶,畢竟一個人跟兩個人還是有差別的嘛!
#想記錄又擔心外流?
避免性愛影片外流的最佳方式,是一開始就不要拍,但許多人為了增添情趣,喜歡記錄自己做愛的過程,假如你真的無法克制,就必須學會如何安全地保存這些影片,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,整天提心吊膽,甚至影響到日常生活與個人聲譽。
1、不要拍到彼此的臉
如果雙方都同意拍攝性愛影片,務必要遵守「不露臉」的原則,或許你會覺得少了表情就少一味,但這是最基本的自保方式,萬一影片不幸流出,沒有臉至少還不容易認出來,千萬別以為你只是個路人,影片流出影響也不大,到時候被同事、主管或家人發現,真的就欲哭無淚了!
此外,假如你身上有極為明顯的身體特徵(如刺青、胎記、穿環等),而且遮也遮不掉,那建議你還是別拍性愛影片了,否則要是影像流出,即使沒有露臉,跟你熟識的人還是能一眼認出來。
2、關閉雲端備份功能
現今雲端備份功能強大,無論影像、文字、檔案……只要按個按鍵,通通都能在短時間內上傳雲端,倘若用來備份重要資料、工作檔案確實挺方便,但對於性愛影片的保存卻極為不利,因為你無法保證雲端空間的安全性,就曾有好萊塢明星的雲端被駭,導致性愛自拍影片外流。
況且,將影像上傳雲端必須連上網,凡事涉及到廣闊的網際網路,複雜程度都會增加;或許你會想說存在手機很安全,但你的手機可能與電腦或 Google 相簿同步,等於是變相多了好幾份「拷貝」,因此,在拍攝或整理影片的當下,請確保已關閉所有雲端備份功能。
3、謹慎保存於記憶卡
拍攝性愛影片的目的之一,就是為了能一再回顧,不過存在手機、電腦都很危險,究竟該怎麼保存呢?筆者建議回歸傳統,存在記憶卡或USB裡,雖然不能想看就看,必須依靠電腦才能打開,但安全性也相對更上一層樓,還能避免有人亂翻你的手機、電腦,意外發現私人小情趣。
假如日後不需要這些影片時,直接毀損記憶卡就好了,不必擔心會有「刪不乾淨」的問題。
4、雙方各自保有檔案
拍攝性愛影片這種行為,必須建立在雙方都非常信任彼此的情況下,否則要是影片流出,很可能是其中一個人所為,因此,無論是用誰的手機拍的,一定要確保鏡頭有將兩個人都拍進去,避免變成某方用來威脅的武器。二來是雙方各自保有檔案,說穿了,就是維持恐怖的平衡,你有的我也有,對彼此的安全更有保障。
5、分手之後立即銷毀
許多性愛影片之所以會流出,往往是某一方為了報復對方,而刻意將其Po到網路上,想避免淪為社會新聞主角,分手時就應該好聚好散,除了把話說清楚,最重要的是銷毀過往的性愛影片,雙方各自的存檔都要刪除光光,千萬別讓對方留著回味,而且這種事絕不能拖,否則心眼壞的人會趁機備份,導致後患無窮!
#發現自己私密影片被外流,千萬別默不吭聲!
數位性暴力受害者有愈來愈多的趨勢,主要是隨著數位工具發達,手機推陳出新,各種交友軟體、線上遊戲日新月異,加上疫情期間視訊會議頻繁,從線上轉往線下聊天、索取裸照、要求脫衣證明是真愛等情節,層出不窮,都讓數位性暴力愈來愈嚴重。
2023年1月數位性暴力相關四法修法終於三讀通過,正式宣示未經同意拍攝、持有性私密影像、威脅恐嚇和散布行為是侵犯個人隱私權、性自主權的犯罪行為。數位性暴力被害人終於正式被納入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、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》的適用對象,以保障其權益。
基本上,以現行法律來說,受害人一旦發現自己的性私密影像外流,有沒有什麼條文可以保護她們或他們?
如果想提告,有哪些法律條文適用呢?
一、散布猥褻物品罪,刑法第 235 條:「散布、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,或公然陳列,或以他法供人觀覽、聽聞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二、恐嚇取財罪,如果拿影片威脅付費,可能涉及刑法第 346 條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三、恐嚇威脅罪,「如果不復合我就散布出去」,若出現這樣的言論,可能觸犯了刑法第第 305 條:「以加害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、財產之事恐嚇他人,致生危害於安全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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