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鹿17歲少年情殺!專家示警:前任約你見面要小心 4行為快逃
2025年09月18日 【記者 陳祁 報導】

駱男被依涉嫌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。(圖/TVBS)
日前台中市沙鹿區發生一起驚悚情殺案,17歲駱姓男子相約18歲前女友談判,情緒激動,竟然對其砍了31刀,導致對方慘死在亂刀之下。精神科醫師楊聰財也分析,若分手後,對方不停打電話、傳訊息,甚至傳送恐嚇或情緒勒索的內容;頻繁出現在你家、常去的地方;甚至各種方式要求你復合; 以歸還物品設局見面,遇到這些狀況要當心了。
前任約見面痛下殺手 與天竺鼠命案相似
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說,有網友在「爆廢公社二館」PO文感嘆,類似悲劇社會案件中,有一個常見的共通點,就是加害者會以「返還寵物、錢財、物品」等名義設局約前任見面,最終卻痛下殺手。這起案件確實與過去台中發生的「天竺鼠命案」有相似之處,兩者都利用了前任歸還物品的信任,將被害人約出後痛下殺手。
以歸還物品設局見面 當心恐怖情人
分手後,如果前任出現以下行為,持續糾纏和騷擾,包含不停打電話、傳訊息,甚至傳送恐嚇或情緒勒索的內容,例如「沒有你我活不下去」、「我要讓你後悔」;接著頻繁出現在你家、公司或常去的地方,沒有經過同意就跟蹤你;還有堅信你們還會復合,持續用各種方式要求復合;最後是「以歸還物品」設局見面,這是最需要小心的情況。
楊聰財說,如果對方堅持要親自歸還物品,尤其是貴重或有紀念意義的東西,但又態度強硬,建議拒絕赴約,或請雙方都信賴的第三方協助。
楊聰財也建議,分手後,請明確告知對方你已經不願意繼續這段關係,不要抱持模糊不清的態度,以免讓對方產生錯誤的期待;如果對方持續騷擾或威脅,請保留所有的通訊紀錄(簡訊、對話、電子郵件等),必要時可以申請保護令;最後,改變生活習慣,暫時改變上下班路線,並告知身邊親友你的情況,讓他們可以多加留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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